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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第46週導讀卡
出21

晨興補充材料 出埃及記 第21章 律法的各項條例


週一

律法上關乎人際關係的第一個條例

出 21:1-6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: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,他要服事你六年,第七年他可以自由,白白的出去。他若單身進來,就可以單身出去;他若有妻子,他的妻子就可以同他出去。他主人若給他妻子,妻子給他生了兒子或女兒,妻子和兒女就要歸與主人,他要獨自出去。倘若奴僕明說,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,不願意自由出去;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,又要帶他到門或門框那裡,用錐子穿他的耳朵,他就永遠服事主人

腓 2:6-8 祂本有神的形狀,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之珍,緊持不放,反而倒空自己,取了奴僕的形狀,成為人的樣式;既顯為人的樣子,就降卑自己,順從至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

摸聖經中的靈 明白聖經最好的方法之一,就是盡量摸著那一段話中的靈。我們也許會問,出21:1-6中,這項條例的靈是甚麼?說這項條例的靈是愛和順服沒有錯。然而,這裡的靈還包含別的東西,就是愛和順服的必要條件。

我們怎樣纔能愛人、順服人呢? 腓2:7-8能幫助我們答覆這個問題。根據保羅在這裡的話說,主耶穌『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像,成為人的樣式;既有人的樣子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』首先主耶穌虛已,然後祂自己卑微。腓立比二章把基督擺在我們面前作我們的榜樣;祂是信徒的榜樣,也是正當為人生活的模範。這不是在社會中居高位之人的榜樣;反而是為奴之人的榜樣。雖然基督與神同等,在宇宙中有最高的地位,祂卻成為社會中地位最卑微的人。與神同等的那一位,不但成了一個人,並且成了一個奴僕。祂這樣虛己,且自己卑微。那些要跟隨這個榜樣的人,也必須虛己,且自己卑微。

必須因著愛,甘願作奴僕 遵守律法的條例,與取了奴僕的形像息息相關。沒有一個國家的全體國民都是甘願遵守律法的。反之,許多人想要逃避律法,甚至聘請律師幫助他們這樣作。因為百姓不願意遵守律法,神頒賜十誡的時候,就說到百姓愛祂,並說祂要向愛祂的人發慈愛。這表明我們若不愛神,就無法遵守神的誡命。照樣,要遵守律法所有詳細的條例,也需有一個必要條件-甘願作奴僕。只有甘願作奴僕的人,纔能履行律法所有的條例。奴僕不要求自己的權利;他只知道服事和犧牲,他不在意自己的利益。奴僕必須一直關心別人。這個奴僕的靈,就是出21-23章那些條例的靈。要遵守這幾章所描述之條例的人,首先必須作奴僕。

作奴僕就是要有犧牲的靈 奴僕乃是不要求自己權利的人;反之,他總是願意服事別人,為別人犧牲自己。倘若在美國人人都有這樣的靈,這樣,這裡的生活便是人間天堂。不需要律師,因為沒有人會為他的權利爭競。人所以彼此相爭,就是因為每個人都顧到自己的利益和權利。若是所有的人都成為犧牲和服事人的奴僕,不為自己的利益而爭,情形真會大大的不同!


週二

奴僕是基督的豫表

出 21:7-11 人若賣女兒作婢女,婢女不可像男僕那樣出去。主人若選定她歸自己,後來不喜歡她,就要讓她贖身;主人既然待她不忠實,就沒有權把她賣給外族人。主人若選定她給自己的兒子,就當照著待女兒的規矩待她。主人若另娶一個女子,原先女子的飲食、衣服、並好合的事,仍不可減少。若不向她行這三樣,她就可以不用錢贖,白白的出去。

賽 50:4-5 主耶和華賜我受教者的舌頭,使我知道怎樣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。主每早晨喚醒我;祂喚醒我的耳朵,使我能聽,像受教者一樣。主耶和華開通我的耳朵;我並沒有違背,也沒有退後。

(一)有開通的耳朵 舊約裡有兩段話豫言基督作奴僕,題到主的耳朵。在詩40:6主對神說:『祭物和禮物,你不喜悅;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。』這裡我們看見,神所喜悅的不是祭物和禮物,乃是向祂開通的耳朵。神開通主耶穌的耳朵,使祂能彀行神的旨意。賽50:4-5論到基督說:…主耶穌既是神的奴僕,祂所得著的,不是施教者的舌頭,乃是受教者的舌頭。祂又說,神開通祂的耳朵,使祂能像受教者一樣聽神的話。這啟示出我們若不是受教者,就不能為神說話。在我們能彀為祂說話以前,首先必須受祂的教導

(二)順服至死 在約14:31因為主耶穌愛父神,祂不但為兒子,更是作奴僕,來遵守父的話。祂聽從神的話,並遵守神的話來行神的旨意。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,救贖神的選民,乃是神的旨意。父這樣吩咐主,而主因著愛父,就像奴僕一樣順服祂,還上了十字架。基督因著順服神,羞羞辱辱的死了。祂以罪人和犯人的身分而死,照著羅馬人的方式釘在十字架上死了。只有奴僕纔甘願這樣死去。

(三)以基督為我們的榜樣 我們若要遵守神聖的條例,就必須成為奴僕。神的律法要求我們這樣。不願成為奴僕的人,就無法遵守神的律法。主耶穌自己是成為奴僕的那位,當祂的門徒爭著為首時,祂就教導他們要取奴僕的地位。祂對他們說:『誰願為首,就必作你們的僕人;正如人子來,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;並且要捨命,作多人的贖價。』

愛是服事的根基 根據出21:2,一個希伯來奴僕服事他的主人六年以後,就可以自由。在他作奴僕的年間,他若得著妻子與兒女,就必須把他們留下,作為主人的財產,『他要獨自出去。』然而,奴僕可能『明說,我愛我的主人,和我的妻子兒女,不願意自由出去。』這裡我們看見,繼續作奴僕不是律法的要求;乃是一件愛的事。因為奴僕愛他的主人,和他的妻子兒女,他就不願自由出去。反之,他願意永遠服事他的主人。愛是他繼續服事的根基。

奴僕的地位 出21:6說到奴僕被帶到門前,靠著門框。古時候,奴僕必須站在門框旁邊等候主人的命令。他們不憑著自己作甚麼,只照著主人的話而行。今天我們作為基督奴僕的地位,也該在門框旁邊。再者,出21:6告訴我們,主人用錐子穿他奴僕的耳朵。這表示奴僕的耳朵被開啟,為要聽從主人。


週三

律法的各項條例

出 21:12-14 打人以致打死的,必要被處死。他若不是埋伏著殺人,乃是神許可那人落在他手中,我就給你設下一個地方,使他可以逃往那裡。人若任意待鄰舍,用詭計把他殺了,事後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裡,也當把他捉去處死。

出 21:15-20 打父母的,必要被處死。拐帶人口的,無論是把人賣了,或是留在他自己手下,必要被處死。咒罵父母的,必要被處死。人若彼此爭鬧,這個用石頭或拳頭打那個,被打的並沒有死,不過躺臥在床,以後若能起來扶杖出外走動,那打他的可算無罪;但要賠償他損失的時間,並要將他全然醫好。人若用棍子打奴僕或婢女,以致僕婢死在他手下,他必要受刑罰。

弗 6:2 『要孝敬父母,使你亨通,在世長壽。』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

十誡第六條-不可殺人的細則 12節說:『打人以至打死的,必要把他治死。』然而,根據13節,意外殺人的,可以逃往避難所:這項規定是為著誤殺人的,就是無意殺人的人。13節甚至指明,神把被殺的人交給別人。那人被殺是因神的手,不是因一個以色列人故意要殺他。因此,神不責備意外殺人的人我們在13節為逃城所立的規定上,的確看見神聖律法的甜美。14節繼續說:『人若任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,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裡,也當捉去把他治死。』這意思是說,以色列人若用詭計殺了人,即使逃到壇那裡,抓住壇角,也得不到安全。這樣的人必須從神的壇那裡捉出去治死。

十誡第五條-教敬父母的細則 15節說:『打父母的,必要把他治死。』17節繼續說:『咒罵父母的,必要把他治死。』我們不會打父母或咒罵他們;然而,有些人在面,在心咒罵他們的父母

論到拐帶人口 出21:16說:『拐帶人口,或是把人賣了,或是留在他手下,必要把他治死。』我們已指出,這項條例是在打父母和咒罵父母的兩節經節中間的。這樣插進來的原因何在?古時候,拐帶人口的目的乃是賣作奴僕。拐帶人口,把人賣掉的人,也許就是那些不孝敬自己父母的人。這意思是說,拐帶人口的人,也就是不孝敬父母的人。打父母、咒罵父母,和拐帶人口,都是該死的罪。行為不同,但結局是一樣的

保全人的生命 人的生命在神眼中乃是珍寶。我們不該以任何方式來破壞人。甚至牛毀壞了人的生命,神也不容牠不受懲罰。人的生命是為著完成神永遠的旨意而創造的。因這緣故,在神看來沒有甚麼比人的生命更貴重、更寶貝的。所以,神要求我們盡可能地在各方面保全人的生命。

父母代表神是人類生命的根源 神聖的條例也要求我們孝敬父母,因為父母代表神是人類生命的根源。孝敬父母表明尊重人類生命的根源。


週四

律法各種條例的頒佈,表明人的墮落以及人活在墮落裡

出 21:22-28 人若彼此爭鬥,傷害了有孕的婦人,以致墜胎,卻無別害,那傷害她的,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,照審判官所斷的付罰款。若有別害,就要以命償命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以手還手,以腳還腳,以烙還烙,以傷還傷,以打還打。人若打壞了他奴僕或婢女的一隻眼,就要因他的眼讓他自由離去。若打掉了他奴僕或婢女的一隻牙,就要因他的牙讓他自由離去。牛若觸死男人或女人,總要用石頭打死那牛,卻不可喫牠的肉;牛的主人可算無罪。

出 29-36 倘若那牛素來是觸人的,牛主受過警告,卻不把牛拴住,以致牛把男人或女人觸死,那牛就要用石頭打死,牛主也要處死。若罰牛主贖命的價銀,他必照所罰的贖他的命。牛無論觸了人的兒子或女兒,必照這例辦理。牛若觸了奴僕或婢女,必將銀子三十舍客勒給他們的主人,也要用石頭把牛打死。人若敞著井口,或挖井不遮蓋,有牛或驢掉在裡頭,井主要拿錢賠還牲畜的主人,死牲畜要歸自己。人的牛若傷了別人的牛,以至於死,他們要賣了活牛,平分價銀,也要平分死牛。人若知道這牛素來是觸人的,牛主竟不把牛拴住,他就必要賠償,以牛還牛,死牛要歸自己。

羅 7: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靈的,但我是屬肉的,是已經賣給罪了

條例暗示出內住的罪 在羅馬七章保羅說到諸般的貪心。雖然保羅恨惡貪心的罪,卻無法勝過這樣的罪。他愈厭惡罪,罪就變得愈活躍。保羅甚至能彀說:『既是這樣,就不是我作的,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。』題起貪心乃是暗指出內住的罪。再者,這內住的罪實際上就是撒但和他的情慾。我們承認出21-23章沒有明言說到撒但。然而,在聖經完全啟示的光中,我們可以從貪心一詞追溯到內住的罪,從內住的罪追溯到撒但。因此,隱藏在貪心之下的乃是內住的罪,而隱藏在內住的罪面的,乃是那惡者撒但,和他的情慾

在論到奴僕安息年得自由的條例上,我們看見了福音的喜信 墮落的人就是奴僕。羅7:14保羅描述自己是『賣給罪了』。每一個罪人都是賣身為奴的人。不要以為別人奴役你,不,是你自己奴役自己。你已經賣身為奴。但福音宣告大喜的信息說,神的安息-基督向我們顯現時,我們就不再為奴,並且得以自由。這的的確確是大喜的信息。

誤殺人的表徵墮落的人在神眼中乃是過失的罪人可以逃到基督裡 出21:13說:『人若不是埋伏著殺人,乃是神交在他手中,我就設下一個地方,他可以往那裡逃跑。』這表明誤殺人的有權逃往神所設立的地方尋求護庇。這意思是說,在神眼中墮落的人乃是過失的罪人,可以逃到基督裡。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禱告說:『父阿,赦免他們;因為他們所作的,他們不曉得。』這個禱告為父神開了一條路,進來赦免過失的罪人。所有過失的罪人都有資格逃到作為逃城的基督。真奇妙,神竟然看我們是過失的罪人,並且把基督賜給我們作為逃城!

你是過失的罪人呢,還是故犯的罪人? 你向神悔改,就表明你是一個過失的罪人。如果你是一個故犯的罪人,你為甚麼悔改呢?悔改的意思是說,你承認錯了,並且懊悔不已。悔改的罪人都是過失的罪人,也都能得著神恩慈的赦免。


週五

國度的操練為著召會的建造

太 16:18-19 我還告訴你,你是彼得,我要把我的召會建造在這磐石上,陰間的門不能勝過她。

太 16:24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,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否認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,並跟從我

建造教會的路乃是藉著死和復活 教會如何實際地被建造呢?在太16:21-26可以找到答案。若不是基督已經釘十字架並復活,祂就不能建造教會。21節指出建造教會的路乃是藉著死和復活。主耶穌在山上變了形象,但這種改變形像是暫時的。藉著死和復活,基督永遠改變了形象。藉著死和復活,基督進入了變化形象的範圍。教會不能存在於天然生命裡或屬肉體的人身上。教會存在於這種變化形象的範圍內。

「己」乃是撒但的具體化身 主耶穌對彼得說,『撒但,退我後面去罷!』主是對彼得說話,但祂卻稱彼得為撒但,因為撒但具體化在彼得裡面。撒但具體化在那?撒但藉佔有彼得的心思,而具體化在他的魂。心思是魂的首要部分,也是魂的代表。佔有一個人的心思,就是佔有他整個人。

「己」的源頭就是撒但把他的思想注射到人的心思裡 每當魂不倚靠神,並向神獨立時,魂立刻成了己。這就是說,每當我們憑自己作事而不倚靠神時,我們就在己裡。神乃是將人創造成一個經常倚靠神的魂。人是魂,這樣一個魂應該凡事倚靠神。…然而,魂成了己。己就是那向神宣告獨立的魂。我們若看見己的異象,就會看見己是甚麼-己就是那向神宣告獨立的魂。我們若看見這異象,就會領悟自己不能再向神獨立。那時我們會說,『我必須一直倚靠神。不論我作的是甚麼,我必須倚靠神;不論我的所是如何,我必須倚靠神。』

「己」是基督身體建造最大的難處 我們不僅要倚靠神,也要倚靠身體,倚靠弟兄姊妹。每當我們向弟兄姊妹獨立,我們就在己裡,在獨立的魂裡。今天對我們而言,向身體獨立就等於向神獨立。這不是道理上的事,乃是經歷上的事。你若核對你的經歷,就會發現當你向弟兄姊妹獨立時,你覺得你向神也是獨立的。我們若倚靠身體,也就倚靠主。…你之所以沒有主的同在,是因為你與身體隔絕了,因為你與身體上的肢體沒有正確的關係。你要竭力被建造起來,並與身體有對的關係。你若與身體是對的,並且被建造在身體,就必定覺得主的同在

主耶穌並不看重我們所作的;祂乃是看重我們倚靠祂 我們若看見這個,就不會注意我們所作的,而會注意我們是否倚靠主。我們需要問自己:我是向主獨立,還是倚靠祂?我們若向主獨立,我們就在己裡。我們若倚靠主,自然就倚靠身體。主和身體乃是一。你若倚靠主,就是倚靠身體;你倚靠身體,就是倚靠主。你若是向身體獨立,不管你想作多少好事,你向著主自然而然是獨立的,並且是在己不僅如此,因著你在己裡,你還是與撒但結合的。哦,我們多麼需要看見有關己的異象!我們若看見這異象,就會恨惡向著主和身體的獨立。這樣,我們纔會喜愛倚靠身體,倚靠弟兄姊妹,並倚靠主。


週六

召會的建造,在於運用三把鑰匙關上陰間的門

太 16:25-26 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,必喪失魂生命;凡為我喪失自己魂生命的,必得著魂生命。人若賺得全世界,卻賠上自己的魂生命,有甚麼益處?人還能拿甚麼換自己的魂生命?

來 12:2 望斷以及於耶穌,就是我們信心的創始者與成終者;祂為那擺在前面的喜樂,就輕看羞辱,忍受了十字架,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

運用否認「己」的鑰匙來關鎖「己」,就不可能被得罪 由於己的門敞開,撒但就出來,我們就被得罪了。不要以為召會錯了,就不再是召會。比方,當你的小孩犯了錯,他還是你的小孩。不管召會是對是錯,仍是召會。在召會中,雖然你會被某事或某人得罪,但不要為自己找任何藉口,否則這將阻撓召會的建造。

為著召會生活中主的建造,每一件天然的事都必須被拔出 不應該有天然的情感、關係或感覺。每當一位弟兄用天然的情感愛我,我就害怕。那就是我使用鑰匙來否認己的時候。我要鎖住我的己並避開那位弟兄的情感。無論甚麼時候,當你發現你在餧養一個弟兄的己,並且他也在餧養你的己,你就必須運用這把鑰匙來關鎖己的門。假如你不鎖住己,撒但就會從己的門出來,…主就不可能用你們來建造召會。

我們乃是甘願背起十字架 請注意,主耶穌不是說,『就當否認己而被釘十字架。』不,祂是說,『就當…背起他的十字架。』…然而,有些弟兄曾說,『我已多次被我親愛的妻子釘十字架。』這樣的弟兄不是背負十字架的人;他們是罪犯而被他們的妻子處決。假如你說你的孩子一直將你釘十字架,你就不是一個背負十字架的人,而是一個被處決的罪犯。…『你是罪犯,還是背負十字架的人?』我們都必須說,『讚美主,我不是罪犯,我乃是甘願背負十字架的人。我沒有被別人釘十字架;反之,我要拿起十字架而且背負它。』

現在不喪失魂,當主回來時就要喪失魂 人在神之外所尋找的所有娛樂,都是為著魂的滿足。當他們聽音樂或享受某些運動的時候,他們很快樂。香港有許多人喜歡打麻將;對他們來說,那是最好的娛樂和享受。凡在靈得了重生,而仍然打麻將的人,在主來的時候,至終必要喪失他的魂。對他來說,不打麻將使他的魂受苦。若是他現在不喪失魂,當主回來時就要喪失魂。主會對他說,『因為你是這樣救你的魂,所以現在你必須喪失它。』拯救魂就是保守魂在它的享受中。神自己甚至曾被地所棄絕。當祂在肉體裡來時,祂被棄絕。今世,就是召會時代,乃是世界棄絕基督的時代。因祂被棄絕,所以祂今天在這地上沒有喜樂。作為祂的跟從者,我們有分於祂的定命。我們這些跟隨主耶穌之人的定命,是不受這世界歡迎,反而被世界棄絕。所以這個世代不是讓我們的魂得著享受的時候,而是喪失這享受的時候